为切实解决农民工的医疗保障问题,从今年6月开始,江西省将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重点推进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和服务业中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争取年底全省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达10万人,到2008年底将与城镇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基本纳入医疗保险。
为完成上述目标,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出了5项具体措施:
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政策,坚持“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以用人单位缴费为主”的原则,用人单位没有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为农民工支付医疗费;
各统筹地区相应制订便于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畅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渠道,用人单位可以专门为所聘用的农民工以实名制单项参加住院医疗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由专人办理农民工参保;
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情况调查,对全省集中聘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建档;
开展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宣传月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的意识;
集中办理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所有省属及行业单位按属地原则为农民工参加医疗保险,各统筹地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组成联合督办组,逐户上门督促和办理参保手续。
又讯: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江西省从今年开始实施农民工“平安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部煤矿、非煤矿企业和大部分建筑企业,以及工伤风险程度较高的其他用人单位所聘用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胡勇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