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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开展施工安全工作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2日   来源:陕西日报

    近几年,陕西省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数居高不下,从2003年到2005年底,共发生32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35人。事实表明,在建筑行业“五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为了切实扭转陕西省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被动局面,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频发态势,省建设厅决定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的目标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高处作业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高处坠落事故要有明显下降,争取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高处坠落重大事故;《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得到严格执行,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的钢管、扣件、脚手板的材质、起重机械拆装均应达到规范、标准的要求。

    为达到治理目标,省建设厅还专门成立了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规定了多项整治内容和措施。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做到层次分明、分工明确、力量充实,配备专职安全人员负责高处坠落事故的日常预防管理工作。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同时要对其进行严格的体检,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恐高症等疾病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处作业。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并配备合格的防护用品。严格落实检查验收制度,完善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制度,严把设备“进口”关,并要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记者 海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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