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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要求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2日   来源:安徽日报

    6月20日,经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意见。

    安徽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的责任,即政府是安全生产监管主体, 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坚持政府行政首长和企业法人两个负责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全面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顿,认真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强化整顿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务求整顿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程序,明确标准,坚决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等违法开采行为,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要严格准入,依法办矿,加强“三证一照”管理。认真实施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非煤矿山安全整顿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非煤矿山安全整顿工作格局。

    安徽省政府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肃查处各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凡今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要立即实施停产整顿。凡停产整顿期间擅自违法组织生产,发生3人以上事故的,依法吊销所有证照,并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其刑事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举报制度。对不建立举报制度、不公布举报电话、不公布办公地址的,举报电话无人值守的,以及泄露举报人情况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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