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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29日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认真做好保险粉等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近年来,因连二亚硫酸钠(俗名保险粉)自燃多次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如2006年5月10日在广州市发生保险粉遇湿自燃引发火灾事故,造成7000余人疏散。为加强对保险粉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保险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1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在2006年7月底前完成国内生产的保险粉登记工作。

    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和各有关登记办公室要在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贯彻落实好《通知》精神,努力做好保险粉等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按期完成登记工作任务,尽早建立起危险化学品基础数据库,为化学危害预防和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和信息支持。

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