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30日电(记者 李丽静) 从河南省交通厅获悉,河南省日前出台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规定,不具资质的客车搞旅游将受到严厉处罚。
据悉,河南省交通厅与河南省旅游局日前联合出台了《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及旅游客运站管理暂行规定》。《规定》不仅填补了河南省道路旅游客运管理的空白,也为该省旅游运输业和游客人身安全增加了安全保障系数。
《规定》分别从经营许可、经营管理、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对全省的道路旅游客运进行了严格要求。其中“经营许可”的第八条规定:从事省际、市际旅游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类型等级为高一级以上;从事县际、县内及景区内旅游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类型等级为中级以上;从事道路旅游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驾龄在5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且经省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为保障今后河南道路旅游运输业的健康运行,《规定》要求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对旅游客车进行统一标牌;旅游客运经营者应当在旅游客运车辆外部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志,在车厢两侧和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
《规定》还强调指出:旅游客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承运未经旅游管理部门批准的旅行社和个人组织的旅游团体或散客;旅行社不得擅自租用未办理道路旅游客运手续的客车接待旅游团队或散客,不得直接与旅游客车车主联系租车从事道路旅游客运业务,以确保道路旅游客运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和游客安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