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下午,山西省副省长靳善忠召集山西省安监局、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要求,进行了具体安排。
靳善忠要求,一是要严厉打击煤矿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严防已关闭矿井死灰复燃;二是要限期关闭和淘汰生产能力落后、布局不合理、违法组织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炭资源接近枯竭以及资源整合中被整合的矿井;三是要严格控制新建矿井的规模和数量,新批矿井要严格实行能力置换,通过多管齐下,确保实现“十一五”期末全省矿井总数控制在2500个以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