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来,各级国资委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做了大量的开创性工作,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建设工作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经过三年的努力,以《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核心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以企业总法律顾问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已经初步形成,国资委系统的普法工作和企业法律纠纷调处工作、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把关工作等,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
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体现了各级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是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根本。希望各级国资委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抓紧抓好。希望各级国资委法规工作部门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开拓创新,艰苦扎实工作,争取再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为实现出资人依法履行职责、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做出更大的成绩和贡献。
预祝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