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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确定“十一五”期间气象事业发展目标和重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7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

    日前,吉林省政府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06]23号),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吉林省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和重点。

    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技术支撑保障系统,全省气象预报预警公众覆盖率达到95%,气象灾害对GDP的影响率在现有水平基础上减少25%,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全国气象系统中等偏上水平,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发展重点是:一是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重点提高对突发气象灾害的监测能力;二是建设功能先进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三是进一步完善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四是加快我省气象灾害预警能力建设;五是不断健全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六是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气象服务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

    文件还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大对气象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气象科技创新,抓好气象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气象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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