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来,由公安部起草或者参与起草的法律出台两件,行政法规出台五件;公安部单独发布规章10件;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规章五件,此外,禁毒法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消防法修订草案以及《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送审稿)》已经报送国务院;《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修订草案)已经部长办公会议原则通过,目前正在作进一步修改,近期即可出台。这是记者从7日召开的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孟宏伟指出,公安立法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公安执法提供法律依据的基础工程,在部党委的一贯高度重视下,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公安法规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各级公安机关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安机关全面履行肩负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孟宏伟要求,部机关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公安法制工作。要抓好部机关的法制工作,关键要正确处理好法制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专项性、突击性工作和长效工作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法制局与各业务局的关系;要正确处理好公安部与地方各级公安机关的关系。法制工作要从部机关的职责任务出发,着重抓好当前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着重抓好基层制度建设;着重抓好执法责任制的建设和落实;着重抓好各业务局的法制计划。各业务局要建立并落实法制工作的机制和责任制;各业务局“一把手”是法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本系统的法制工作;要有计划安排,列出时间表,要将任务进行分解。
孟宏伟强调,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来指导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各项业务工作,不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并将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纳入到“三基”工程建设,并努力使之成为一个亮点,成为推动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和着力点。
会议通报了2005年以来部机关立法和制度建设情况、2005年全国执法质量考评和公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各相关业务局共同研究了加强公安法制工作、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三个业务局作了经验发言,五个部门和业务局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会议决定,从今年开始,公安部机关法制工作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唐晓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