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吉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程参与棚户区改造监督工作,有效地保证和推动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协调督办,当“护航者”。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杜学芳专门听取了建设主管部门的汇报,对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省纪委监察厅专门下发《通知》和《意见》,明确责任和纪律,规范棚户区改造行为。省纪委监察厅派专人全程参与省棚改办的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四平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在全市抽调120多名副县级后备干部参加动迁工作。辽源市西安区纪委监察局成立了3个棚改工作纪律检查组,设立4部举报电话,有效保障了棚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全面监督,打造“绿色通道”。纪检监察机关对项目审批、项目招投标和拆迁行为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督,把住重要关口。长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到6个城区召开座谈会,深入工地,发放对12个相关职能部门的评议表,征求开发商和施工企业对项目审批部门的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一提出督查建议和整改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吉林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采取集中检查、重点抽查或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了19个改造项目的审批过程和时限,建造“绿色通道”,使所有项目均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延边、辽源、四平的改造项目招投标,纪检监察机关都派人参加,从招标、评标到定标,实施了全过程监督。松原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人员,4月份以来,一直工作在拆迁工作第一线,共核减房屋现场复测面积低于原调查表面积519.92平方米。
查处案件,狠挖“蛀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案件和被拆迁居民上访事项,快查快结。通化市纪委监察局在参与棚户区改造中,共受理优惠政策执行不一致、拆迁补偿标准执行不一致、补偿程序不规范等方面问题的群众投诉举报5件,当即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全部予以纠正。四平市纪委监察局检查中发现,市建设局城管治安大队干部史某、工作人员张某等5人涉嫌诈骗拆迁款,立即派人全程督办。目前,检察机关已正式立案,史某和张某被刑拘,还有1人取保候审。吉林市纪委监察局检查中发现某局一名干部在棚户区为其岳母购一处违章建筑,拆迁时找拆迁工作人员要求解决其岳母的拆迁补偿问题,与拆迁工作人员争吵,造成不良影响。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通报批评了该同志的错误行为。辽源市西安区纪委监察局查处了3名干部失职行为,给予2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通报批评,并将此案在全区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