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统计局、省经贸委、省发改委和省能源办今天联合发布2005年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情况。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级以上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
通报显示:在21个地级以上市中,汕尾、深圳、珠海、汕头、湛江、广州、中山7个市的单位GDP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汕尾最低,达到0.57万吨标准煤/万元;9个市的单位GDP能耗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个市的单位GDP能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就总体而言,珠三角各市的单位能耗水平相对较低,东西两翼次之,山区各市的单位能耗水平相对较高。
另据了解,继本次公布上年度的单位GDP能耗等指标情况后,今年8月10日前,省直4个部门还将通报今年上半年各地级以上市的各项能耗指标。(邓红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