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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常务会强调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11日   来源:新华日报

    7月10日,梁保华主持召开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加强环保工作的意见,审议《省政府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讨论稿)》,强调要认真落实环保优先,进一步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会议还审议了《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和《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认为,加强环保工作、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实行环保优先,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也是保证子孙后代永续发展的长远大计。改革开放以来,江苏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十五”期间,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环保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江苏省面临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保护与科学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环境质量还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必须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环保工作、实行环保优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会议审议并提出了江苏省“十一五”期间环保工作的主要目标,要求努力实现经济持续发展,污染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会议强调,要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推动环保科技创新,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努力形成高效率、低消耗、低排放的增长方式;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加强以饮用水源安全和流域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抓好以降低二氧化硫和机动车尾气排放总量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依法处理各类污染环境事故,有效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会议要求,进一步创新环保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环境准入机制、环保投入机制、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运作机制、政绩考核机制和环境应急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进一步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健全环境安全应急防控体系,支持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会议还研究了加强环保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决定建立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增加财政对环保投入,拨专款建立环保专项资金和奖励基金;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经营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提高环境监管能力。

    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和《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草案)》,决定将这两个条例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顾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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