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江西省政府与江西铜业集团公司等19家列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这19家企业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十一五”期间实现节能245.8万吨,拟建和在建节能项目应按期开工、建成、发挥效益。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的目标,切实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江西省政府与19家重点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这19家企业分布在钢铁、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7个重点耗能行业,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近2000万吨,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46%,是全省能源消费的大户。据悉,江西省经贸委作为全省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督促企业完成节能目标任务。江西省政府每年将对企业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记者 黄继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