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江西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91件661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8件574人,渎职侵权案件83件87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00余万元。
今年以来,江西省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81件,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40件41人,大案要案占贪污贿赂案件总数的63.2%。
同时,江西省检察机关还加大了对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共受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366件,立案侦查202件203人,其中大案31件,要案22人。针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检察机关集中力量进行依法打击,共受理案件线索72件,立案侦查51件5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6件,涉案人员16人,要案2人。(姚卫东 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