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22时,随着流量17000秒立方米的洪峰通过,湘水衡阳站水位显示:60.18米,接近历史最高位60.59米。据水文预报,至18日20时,湘水衡阳站以下全线均将接近历史最高水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湘水流域从7月17日10时起,进入紧急防汛期。
受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外围的影响,7月14日以来,湘水流域普降大到暴雨,局部地区特大暴雨,湘水流域汛情迅速发展。据水文预报,受此次降水过程影响,湘水流域将全线超过警戒水位2.6至5.3米,其中衡山站洪峰水位53.8米至54.3米,超警戒水位4.8至5.3米,湘潭站洪峰水位41.2米至41.7米,超警戒水位3.2至3.7米,长沙站洪峰水位38.3米至38.8米,超警戒水位2.3至2.8米。
省防指要求湘水沿线市、县(区)、乡要把防汛抗灾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任务,各级主要领导和所有防汛责任人,都要按照防汛责任制的要求到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确保洪峰安全通过;要切实加大查险处险抢险力度,对湘江两岸防洪大堤要坚持24小时巡逻查险,一旦出现险情,要组织军民紧急抢护,严防死守,绝对不能溃决堤垸;对低洼地段和危险地区群众要及时组织转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都要服从防汛指挥部门的统一调度,对抗灾不力,人为加重灾害损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措施,做到抢险队伍到位,抢险物资充足,确保险情发生时能迅速有效地处理到位。
根据国家防洪法的规定,各级防指要及时对阻水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进行紧急处置,视抢险需要调用辖区内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记者 张尚武 实习生 袁正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