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十部委要求,从7月15日至10月25日,全国将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20日,北京市召开“反盗版百日行动”工作部署会。
会议具体部署了各阶段工作步骤。百日行动分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总结验收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各区、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向辖区内所有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张贴《关于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的公告》。第二阶段,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工商等“扫黄打非”主要成员单位将对辖区内所有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等地开展《公告》实施和执法检查行动,对非法印刷、复制企业进行集中清理取缔。第三阶段,中央有关部门将联合或单独对各地音像、计算机软件市场及音像出版单位、光盘复制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暗访、检查和督导。第四阶段,有关部门将进行总结,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进行表彰。(记者路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