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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规定今后不向学生收取中小学毕业证工本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2日   来源:甘肃日报

    7月17日下午,甘肃省政府对外通报了关于全省中小学收取毕业证工本费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规定,今后全省中小学毕业证工本费将不再向学生另行收取。

  近日,兰州市初高中收取毕业证工本费问题被多家媒体报道后,立即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长陆浩、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守盛、副省长李膺对此事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紧解决这一问题,给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省政府经过研究,对全省中小学毕业证书工本费问题作出了处理意见。意见明确了高中、初中、小学收取毕业证工本费属自立项目、自定标准的收费行为。规定从2007年开始,全省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分别由省、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实行招标印制。全省高中、城市初中、小学毕业证工本费分别纳入省、市州、县市区财政预算,农村初中、小学毕业证工本费纳入国家义务教育保障机制予以解决。各阶段毕业证工本费都不准再向学生另行收取。意见要求,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向各市州发文,坚决杜绝全省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工本费收费行为。(记者 吕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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