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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提出要积极落实好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2日   来源:大众日报

    7月21日,在组织收看了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山东省政府提出,积极落实好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任务,对逾期不能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停。会上,副省长才利民代表省政府与国家环保总局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据了解,“十五”期间,在全省国内生产总值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主要水污染物COD排放量较2000年下降了22.9%,省控河流水质检测断面中劣五类断面的比例由71.7%下降到了45.7%。但目前全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仍居全国第6位,环境容量小与排污总量大的矛盾相当突出。

    为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山东省不断加大治理力度,连续出台了一系列遏制环境污染的政策措施。今天,省政府再加砝码,要求加大对造纸、酿造、化工、印染等污染大户的淘汰力度,对不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要依法责令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不能完成治理任务的,要坚决关停;凡未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县(区),今年都要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按照主体工艺与配套管网、除磷脱氮、污泥处理四位一体的要求,年底前全部完成截污管网、氮磷脱除和污泥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

    近期,省政府将与各市政府签订“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环境质量指标情况考核机制,省政府每年将对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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