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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副局长出席七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5日   来源:粮食局网站

    7月16日国家粮食局副局长曾丽瑛同志出席了由福建、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等七省粮食局共同主办的“第二届七省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并讲话。曾丽瑛副局长首先代表国家粮食局对洽谈会的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她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福建省近年来坚持粮食综合供给能力建设和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齐头并进,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扶持省内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有效保护了粮食生产能力。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建立了粮食安全应急系统,增强了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市场优势和区域优势,做好粮食供求平衡工作。充分利用临海交通优势、对台对外贸易优势、粮食市场空间优势、民营经济资本优势,吸纳了大量的社会资金参与粮食批发市场建设,各级政府给予了政策和资金的扶持,正在形成以民营经济为主体、以大型粮食综合批发市场为龙头、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为骨干、边贸粮食批发市场为补充的全省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同时注意发挥富有地方特色的民间粮行米市在“引粮入闽”中的重要作用。并先后与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等六个粮食主产省建立了政府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

   曾丽瑛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最近,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提出,要加强粮食产销衔接,逐步建立产销区之间的利益协调机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粮食产销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协作关系,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使产区粮食有稳定的销售渠道,销区市场有可靠的粮源保障,是解决我国粮食供需矛盾、促进粮食区域平衡的基本途径,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国各地特别是主销区、主产区粮食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产销衔接工作的力度,深入研究和落实好有关政策,共同做好粮食工作,为全国粮食市场的繁荣、稳定,为确保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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