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下午,袁纯清代省长主持召开陕西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陕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会议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在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重大历史任务,是各级政府落实执政为民理念,提高领导发展经济社会能力的基本要求。组织各方面力量制定好《陕西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是我们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这一重大决策的具体行动,对于稳步推进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会议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并要求按照会议讨论中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后报省委审定。
会议在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时,首先传达了全国第二次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指出,近一年来,陕西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和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已初步建立,各项应急管理工作取得有效进展。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陕西省复杂多样的自然地理条件决定了自然灾害的多发性,多资源性的产业结构给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带来了难度,加上恐怖主义等非传统性不安全因素,以及社会利益关系的调整带来的一些不稳定因素,都给陕西省的应急管理工作带来长期的很大压力。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会议要求,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尽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和省级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二是继续抓好预案体系建设,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应急预案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三是抓紧《陕西省“十一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四是抓好应急信息平台建设;五是进一步抓好应急演练;六是抓好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七是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监管工作。
会议还研究并通过了《陕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 (郑综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