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再出重拳严厉打击盗版行为。7月25日,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为整治重点的“反盗版百日行动”在武昌启动。
根据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文化部、新闻出版署等8部委的工作部署,本次行动将集中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场所、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非法印刷、复制和仓储窝点,查处责任出版单位、企业并严惩不法分子。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人介绍,集中整治期间,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一次性经营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不足100张的经营单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一次性盗版制品100张以上或两次因经营盗版制品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吊销许可证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行动将从本月中旬持续至10月中旬。7月25日起至8月15日为行动公示期,各音像、计算机制品单位应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查自纠,主动上缴盗版制品并向行政主管部门说明情况。公示期结束后仍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不论其数量多少,行政许可部门年底将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反盗版百日行动”期间,社会各界可向有关部门举报制售、储运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为及行政部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从事、纵容、包庇行为,举报电话分别是12318和12380。(记者张云宽、实习生黎博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