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上海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6日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

  据统计,上海市现有近400万进城务工人员,主要分布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和环卫、家政、餐饮、娱乐等服务业。作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们为上海的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有发生,已成为影响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社会问题。

  在司法行政机关的积极指导下,上海市各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上海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把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的重要工作之一。近10年来,全市共接待进城务工人员法律咨询6万多人次,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1300余件,尤其是近3年来,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每年都在以50%以上的速度增长,共为进城务工人员追讨劳务费2千多万元,工伤、交通事故赔偿金额1千多万元。先后办理了安徽籍民工“闵炳忠见义勇为索赔案”、河南籍女工“王桂花工伤损害赔偿案”和江苏籍保姆“周岱兰人身损害赔偿案”及10多起进城务工人员追索被欠工资群体纠纷等社会影响较大的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为了进一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上海市司法局于今年2月下发了《关于积极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响应,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推出了相应的贯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了上海市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意识。为了改变进城务工人员信息相对闭塞、法律知识相对缺乏、寻求法律援助主动维权意识不强等情况,上海市各法律援助中心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了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社会氛围。如,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围绕进城务工人员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印制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服务指南”、“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3万多份,深入社区发放到进城务工人员手中,指导进城务工人员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民工子弟学校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法制学校,定期进行法制讲座,举办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法律知识竞赛,教育进城务工人员知法、懂法、守法。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与区有线电视台联合录制了针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的节目,请进城务工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参加,以案说法,受到了进城务工人员的欢迎。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与街道外劳力办公室共同举办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讲座,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维权意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是建立机构,构筑进城务工人员维权平台。为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上海市各区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联络有关部门,构建网络、搭建平台,积极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如,2005年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区建委共同建立了建设领域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本区进城务工人员集居地北新泾街道建立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并每周派律师到工作站接待咨询2天,对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由律师代为申请提供援助,至今在此窗口已受理了进城务工人员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数10件,实现了不出社区就能获得法律援助的目的。今年3月,徐汇区司法局和区总工会专门成立了法律顾问团,建立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其工作、生活集居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为进城务工人员就近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援助服务。嘉定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嘉定区专门为进城务工人员建造的永盛公寓(共居住了来自全国30多个省份的5400余名进城务工人员)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网上法律援助平台上开通视频对话平台,并在永盛公寓工作站安装了摄像头,利用QQ视频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初审,使进城务工人员不出小区就能得到优良的法律援助服务,这一举措受到进城务工人员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赞扬。

  三是完善制度,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保证。据调查,进城务工人员参与诉讼活动普遍有三怕,一怕诉讼时间长拖不起,二怕鉴定费用高讼不起,三怕各部门互相推诿精力耗不起。针对这一情况,各区县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协调相关单位、完善有关制度,积极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提供保证。如,徐汇区司法局从“完善维权网络、提升维权效果、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意识、掌握维权动向”等5个方面就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对徐汇区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了运作制度;同时,还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确立了3项协作机制,在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方面形成了合力。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主动到区法院、公安、劳动等部门协调,使申请减免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仲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问题得到有效改善。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区总工会、妇联等部门建立了协作制度,整合资源优势,发挥各家维护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之长,共同开展维权工作。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不稳定,流动性大,多以非正规就业为主,主要从事临时工、季节工、承包工等,且多数与用人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法律保护的特点,与宝山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签订协议,明确规定对律师调查取得的相关证据,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认用人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并视情受理,有效地解决了事实用工关系和工伤认定等难题。

  四是简化程序,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援助。根据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类型的统计分析,占前几位的案件分别是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而这些案件又具有突发性、时效性和阶段性的特点。针对上述特点,上海市各法律援助中心在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进一步简化了办理程序:在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时,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二次受理;凡是涉及进城务工人员追讨工资和工伤赔偿案件,免予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指派专业对口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保证案件质量。如,金山、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将进城务工人员列入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案件设立“绿色通道”,指派律师尽快办理。卢湾区法律援助中心设立24小时进城务工人员法律咨询热线,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区法院设立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点,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虹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办理进城务工人员法律援助事务时,针对不同情况,指派专业对口的律师予以办理,保证了办案质量。

 
 
 相关链接
· 我国将放宽经济审查标准方便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
· 上半年我国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4万余起9成胜诉
· 新疆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法律援助责任
· 海南省实施管理办法明确政府必须为法律援助买单
· 《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