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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财政计划每年拨出1500万元补贴引进人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7月29日   来源:福建日报

  今后,凡是依据《厦门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引进的人才,每人每月可获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贴,最高达2700元。为此,厦门市财政计划今后4年内每年拨出1500万元。近日,厦门市出台相关政策,确定了具体的引进人才优惠办法和优秀人才奖励办法。

  根据规定,厦门市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对象是高层次人才,补贴基本标准根据人才的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分三个层次,分别为每人每月2500元、1500元、1000元。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为60个月,补贴名额向本市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倾斜;补贴额度向厦门岛外的同安、海沧、翔安、集美四区倾斜,即每人每月增加200元。经济补贴还将根据引进人才解除劳动合同、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等具体情况变更。另外,还包括落户岛外的人才子女就学可择校一次,免收择校费用;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房源优惠租赁给引进的急需人才等优惠政策。

  为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厦门市还将设立“杰出人才贡献奖”,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每人奖励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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