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抵御城市防洪圈及其涉及的蓄滞洪区洪涝灾害的发生,提高洪涝灾害的应急反应和紧急救助能力,天津市制定了《天津市防洪群众生活救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的出台将确保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受灾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
据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0人以上,或因灾死亡5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预案将启动。有关部门将及时清查掌握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灾种、程度、范围、受灾绝收面积、受灾成灾人口、房屋倒塌损坏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需救济情况等,并根据防汛部门提供的安置场所和转移路线,协助当地政府及时转移、安置灾民,同时做好灾民救济工作,从粮食部门随时调运粮食,从商业部门调运方便食品、饮用水等。在物资储备上,建立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市救灾物资储备站为市级指定救灾物资仓储设施。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民政部门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划分为四个响应等级。响应后坚持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坚持上报情况,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记者刘平)
四级响应等级标准
四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5—10年一遇的洪水,或一个区县发生洪涝灾害,或大型水库超过警戒水位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0人以上,或因灾死亡5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等。
三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10—20年一遇的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5—10年一遇洪水,或两个(含两个)以上区县发生洪涝灾害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或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等。
二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10—20年一遇洪水,或主要行洪河道达到保证水位,以及河道堤防发生严重险情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万人以上,或因灾死亡玻叭艘陨希蛞蛟值顾课荩矗埃埃凹湟陨稀?br>
一级响应
一个河系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两个(含两个)以上河系发生20—50年一遇洪水,或主要行洪河道超过保证水位,城市防洪堤堤防发生严重险情,或两个(含两个)以上蓄滞洪区启用滞洪等;由于洪涝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万人以上,或因灾死亡50人以上,或因灾倒塌房屋1万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