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决定开展本市普通高校本科新设置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该专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检查范围是上海市普通高校在2001年到2003年期间新设置并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和2004年新设置并开始招生专升本的本科专业。主要从专业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基本教学条件及利用、教学管理、教学效果五个方面对新设置专业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2006年7月到9月为校级检查阶段,2006年11月到12月为市教委检查阶段。市教委根据学校检查、专家赴校实地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检查结论。检查结论为“通过”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该专业下一年度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