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61起,死亡982人,同比减少9起、592人,分别下降12.9%和37.6%。其中:
工矿商贸企业 发生26起,死亡486人,同比减少8起、474人,分别下降23.5%和49.4%。工矿商贸企业中:
煤矿企业 发生19起,死亡371人,同比减少11起、523人,分别下降36.7%和58.5%;
金属与非金属矿 发生2起,死亡27人,同比增加2起、27人;
建筑企业 发生1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1起、11人;
危险化学品 发生1起,死亡22人,同比增加1起、22人;
工商贸其它企业 发生3起,死亡55人,同比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5人。
火灾事故 发生1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2起、42人;
道路交通 发生29起,死亡407人,同比增加4起,死亡人数减少50人;
铁路交通 发生1起,死亡14人,同比增加1起、14人;
渔业船舶 发生1起,死亡12人,同比减少5起、57人;
乡镇船舶 发生3起,死亡50人,同比增加1起、17人。
(二)特别重大事故情况
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2起,死亡88人,同比减少7起、515人,分别下降77.8%和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