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8月10日南京市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上获悉,2010年,南京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要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6%左右,居民人均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性支出比重达20%以上,南京要成为长三角地区文化产业重要辐射源。
2008年底前,参加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化艺术的企事业单位,新办文化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文化产品出口享受出口退免税政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其自用房产、土地和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非公有资本可以参股出版物印刷与发行,新闻出版单位的广告与发行,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音乐、科技、体育、娱乐节目制作和电影制作发行放映等国有文化企业,占总股本比例可达49%。非公有资本可以建设和经营有线电视接入网,参与有线电视接收端数字化改造,占总股本比例可达49%。新闻单位实现宣传业务和经营业务分开的,其经营部分可以事业法人作为投资者兴办企业。
动漫软件开发、网络游戏软件开发、体育文化等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可在销售(营业)收入8%的比例内据实扣除广告支出,超过比例部分的广告支出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对从事网络游戏软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5个纳税年度内,广告支出可据实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