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暨应急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06年8月11日在京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全生产及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今年1至7月份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对下半年电力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做了部署。电监会主席柴松岳、副主席史玉波,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副局长王德学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柴松岳主席在讲话中就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和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用安全发展理念引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二是要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推进电力应急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总结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深化电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安排必要的投入,把应急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三是加大电力安全监管力度,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各级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要认真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精神,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创建共保安全的和谐局面,同心协力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史玉波副主席在讲话中分析了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形势。他说,上半年,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1至6月份,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生产人身死亡事故,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网事故,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电力生产发生人身死亡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2次,死亡人数减少6人;发生电网事故24次,同比减少24次;发生设备事故120次,同比减少137次;发生火灾事故1次。当前电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我国电力发展进入大电网、大机组、高电压、高自动化阶段,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自然灾害频发,给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安全可靠供电带来压力;三是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形势严峻,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多发。上半年,电力建设发生人身死亡事故18起,死亡42人,同比增加9起和17人。
他指出,针对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实际,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努力保证电力的可靠供应;二是高度重视、加强预防,防范自然灾害对电网安全的影响;三是加大力度、排查整改,做好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四是加强监测,落实责任,做好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管理和防洪防汛工作;五是加强督查,做好整改,全力遏制电力建设施工事故多发的局面。近期,电监会将会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部等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的安全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建设企业要严把电力建设设备、材料采购关,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电力建设领域。
关于电力应急管理工作,史玉波副主席指出,近年来,按照国家对应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电力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工作,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在应急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应急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配合不够;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强,预案不能持续改进;对应急预案的演练和联合演习不够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尚未常态化,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略显不足。为了全面加强和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电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依据电监会即将发布的《“十一五”期间国家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电力企业要编制本单位电力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纳入发展规划并尽快建立和完善各级电力应急指挥机构。二是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各单位要抓紧编制修订各级、各类应急预案,重点做好防风、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防止水电站垮坝、漫坝事故的预案,并着重对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预案、电网黑启动预案和防止重要城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研究,经常性开展预案演练。三是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加快完善电力应急平台和电力调度平台功能,形成电力监管机构、地方政府、电力企业之间互通互联、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四是加强电力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建立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特别重大、重大电力事故,以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4小时内要及时、准确地向有关的地方各级政府、电力监管机构报告。
福建省电力公司、云南省电力公司、北京市电力公司以及国电集团大渡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会上分别介绍了抢险救灾保供电工作、应急管理工作、电力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电力基建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
这次会议在北京设主会场,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30个分会场分别设分会场。全国共有1200人分别在主会场和各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