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云南省药品市场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促进医药行业生产经营活动规范运作,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进一步加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通知要求,要通过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强化宣传教育、执法监督、规范管理、诚信建设,使全省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诚信守法意识、质量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非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行为得到全面整治,药品市场价格体系不断规范,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在药品研制环节,将主要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强化现场考核工作,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在药品流通环节,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的跟踪检查,严厉查处进货渠道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等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出租、出借许可证和批准证明文件等扰乱流通秩序的行为,突出整治“医药代表”、“业务员”个人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具有潜在质量隐患的产品的监督检验力度;在药品使用环节,全面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管理建设,强化购进、验收、储存、保管行为。
通知强调,在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中,要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集中力量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对重大典型案件要及时曝光。宣传、纪检监察、卫生、物价、工商、药品监管等部门要畅通群众举报和信访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在查处过程中发现涉嫌商业贿赂的,及时移交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构查处。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专项整顿规范行动取得成效。(记者 吕辉 通讯员 张宏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