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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计划3年内解决627个行政村无活动场所问题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7日   来源:海南日报

    在15日召开的海南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方晓宇说,海南省将在3年内投资4900万元,分两期解决全省627个行政村无活动场所问题。

    方晓宇指出,帮助村级组织解决无活动场所问题,是党中央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大举措,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政治高度来抓好这项工作。

    据悉,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这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采取由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财政适当补助和党费给予适当支持的办法进行。这次由中央财政拿出专项资金直接支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海南省列入建设的627个村是经过认真调查核实和按照标准确定的。首批列入建设计划的42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将在2007年底完成,第二批场所预计在2008年全部竣工。

    全省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达标率仅58%

    据海南省组织部门近期进行的调查摸底,全省2532个建制村中,村级组织有活动场所且达到规定面积等标准的有1469个,占建制村总数的58%。其中三亚、澄迈、琼海、海口、乐东5市县,村级活动场所达标比例达到了70%以上。

    但是,由于海南省一些地方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财政扶持的力度不大,部分村级组织无室办公和在危房、破烂房办公的问题还十分突出。目前全省仍有115个建制村完全没有办公场所,有157个村办公场所是租借他人的,有288个村是在危房和破烂房里办公,有141个村办公场所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村级组织场所建筑面积原则上按90平方米控制

    根据《全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每个村级组织场所的建筑面积原则上按90平方米控制。各市县和农垦总局在编制项目时,可根据行政村大小等因素进行内部调整,但建设项目合计总建筑面积不得突破平均每个90平方米的标准。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单位面积造价原则上按每平方米780元控制。

    首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投资3284万元

    海南省首批建设的420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共需资金3284万元。其中由中央补助给海南省的资金617万元,需海南省地方财政配套的资金2667万元。

    据介绍,需海南省地方财政配套的2667万元资金将由省级财政和市县财政分别筹措。其中,5个国家贫困市县和6个省定贫困市县所需地方财政配套的土建资金,全部由省财基建资金统筹考虑;海口市、三亚市和农垦系统所需地方配套土建资金分别由两市和农垦总局自筹;其余市县所需土建资金,由省财基建资金安排70%,市县自筹30%。此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家具及办公用品配置资金全部由省财政安排。(记者黄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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