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部门信息
 
旅游局征集旅游文明主题标识和不文明行为表现等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18日   来源:旅游局网站

“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标识征集公告

国家旅游局 (2006-8-17)

    为提升我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树立文明健康的中国游客形象,按照中央文明委部署,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

    为扩大这一行动计划的社会影响,形成品牌效应,吸引广大公民积极参与行动,特向社会公开征集该行动计划的主题标识。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主题标识。

    该行动计划详细内容可登陆中央精神文明网和中国旅游网查看。

    二、征集对象

    个人、集体联名或单位均可参与。

    三、作品要求

    1、标识要体现该行动计划的主旨,凝聚文明旅游的精神内涵,塑造全民努力提高旅游文明素质的信心。

    2、标识图案要简洁明快、创意新颖、寓意深刻、表达准确、通俗易懂,具有鲜明时代特色、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3、标识应便于制作,适用于各种场合,适合宣传教育的各种用途,并具备旅游活动蕴涵的多元和交流广泛的特征,能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同。

    4、标识以单色为宜,最多不超过于三色。

    5、应征作品必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承担。

    四、投稿要求

    1、投稿者需提供色彩稿、创意说明各一份。来稿印制纸张和质量作者自定,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如有电子文本请提供(软盘、光盘均可)。

    2、作品的创作理念和作品含义的描述;

    3、作者介绍和详细联系方式(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4、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稿件、电子文件等不退回。

    5、允许应征者投多个设计方案。

    五、评选及奖项

    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组织专家组对来稿进行评审,最终确定一件作品为主题标识。评选结果将在中央精神文明网和中国旅游网站上公布。入选作品被正式采用后,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将给予作者人民币壹万元奖励(注:税金自理),并颁发获奖证书。征集活动另设优秀作品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六、著作权归属

    除署名权由作者保留外,最终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修改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均归中央文明办和国家旅游局所有,并只用于公益事业。

    七、投稿办法

    1、征集截止时间为2006年9月10日,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2、稿件请用挂号邮寄并注明“标识征集”字样。

    3、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国家旅游局综合司。邮编:100740,电话:010—65201724,电子信箱:zhs@cnta.gov.cn。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

2006年8月16日 

关于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
“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的公告

国家旅游局 (2006-8-17)

    旅游业是世界范围内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游客的文明素质直接影响国家形象。2005年我国国内游客达12.2亿人次,出境游客达3100万人次。据世界旅游组织预测,2020年我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国和第四大客源输出国。随着中国公民旅游人数的迅速增长,一些公民在旅游中的不文明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中国“礼仪之邦”的形象。为深入学习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中央文明委近日下发通知,组织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为配合这一计划的实施,动员广大公民积极参与行动,集中公众智慧查找行为陋习,提出对策建议,明确整改方向,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和“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

    一、征集内容

    1、中国公民旅游不文明行为表现。请列举我国公民在国内外旅游出行中有损国格、有违法纪、有悖公德、有碍观瞻的不文明行为表现。要求简明扼要,明确具体,指出陋习的种类、内容、表现形式,篇幅在300字以内。

    2、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建议。针对我国公民旅游出行中的不文明行为,提出加强公民旅游文明素质教育、整改陋习的对策建议和措施。要求具有建设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篇幅在400字以内。

    二、征集对象

    个人、集体联名或单位均可参与。

    三、时间及报送要求

    1、征集时间:8月17日至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报送要求:“表现”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及信件方式发送。请自留底稿,电子邮件和信件稿件不回、不退。信件请寄: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中央文明办协调组收,邮编100806;或寄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国家旅游局综合司收,邮编100740 ;电子邮箱:wmbxtz@yahoo.com.cn;zhs@cnta.gov.cn。

    四、奖励办法:中央文明办、国家旅游局将组织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选取部分质量高的应征稿件在媒体刊发,并依据作品质量选取20位优胜者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奖励名单将在中国精神文明网和中国旅游网等网站公布。

中央文明办 国家旅游局

2006年8月16日

 
 
 相关链接
· 两部门将实施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计划
· 中央文明委部署"提升中国公民旅游文明素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