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辽宁省物价局在沈阳组织了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听证会,来自省内的专家学者、城乡居民消费者、电力经营者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的29位代表,就辽宁省电力公司提出的“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
据介绍,近年来,燃煤价格大幅上涨,发电企业成本随之大幅上升,同时,电网建设以及居民用电输送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造成电力企业经营困难。此前,国家已先后三次调高辽宁省销售电价,而辽宁省均未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听证会上,大多数代表对适当调整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表示理解和认同,同时认为,电力企业也应该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挖掘潜力以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
听证会上,辽宁省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将根据相关意见并结合辽宁省实际,待居民用电价格标准确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 杨忠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