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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将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4日   来源:新华日报

  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物价局23日下午宣布:两部门联合再推力招遏制“看病贵”,从9月1日起,江苏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原则上都要逐步实施单病种最高限价制度,给部分单病种收费“封顶”。

  江苏省卫生厅已会同省物价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单病种限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选择部分单病种,实行限价收费。其中,三级综合医院的病种不少于10种,二级综合医院和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少于5种。据省卫生厅副厅长黄祖瑚介绍,实施单病种限价制度,是兼顾医疗质量和价格、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一项新举措。选择单病种必须遵循8条原则:一是常见病、多发病;二是发病原因明确;三是发病机制清楚;四是没有其他并发症、合并症的单纯性疾病;五是有比较明确的诊疗规范和治愈标准;六是疗效确切,预后良好;七是质量易于控制;八是成本易于核算。医疗机构要根据近3年的实际平均费用水平,确定相应单病种费用限价标准,所定标准要低于本院该病种近3年实际平均费用水平5%-10%。单病种限价实行属地化管理,除在宁部省属医院外,南京以外的部省属医院纳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从2007年开始,各地各医院要在现有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单病种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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