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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认真部署深化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8月25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8月24日下午,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浙江省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会议要求从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全面理解把握农村教育工作的重要地位,以深化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浙江省农村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会议指出,要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责任。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以县为主”的财政保障制度。要依法保证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确保全年预算内教育经费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要将九年义务教育的学校教职工工资、校舍建设和改造、公用经费、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等所有的办学经费全面纳入县级财政保障范围。今年秋季开始浙江省免费义务教育后增加的教育投入,浙江省财政对一类地区实行全额转移支付,对其他地区分别按70%、50%、30%和20%给予转移支付,各地要确保将转移支付用于学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并落实配套的财政投入。

  会议同时指出,对脱离实际、甚至违背事业发展规律的高标准、超豪华建设应当坚决制止。集中精力做好教育债务的化解工作。浙江省有关部门和各地都要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学校建设负债动态监控机制。同时要加强教育经费管理,努力提高教育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检查和监督,建立对教育投入的有效约束机制和农村教育的长效发展机制。

  浙江省副省长盛昌黎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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