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从江西省扶贫办获悉,从今年起,江西省将在21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面铺开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据悉,此举将有效缓解贫困农户发展生产贷款难问题。
此次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方式改革,将重点把握让贫困户受益、市场化运作、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资金按每个重点县50万元安排,通过省财政扶贫资金专户直接下达到县财政扶贫资金专户。据了解,任何愿意承担扶贫贷款任务的金融机构,均可在进入项目库的扶贫项目中选择放贷。符合贴息规定条件的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为1年,试点期间的利率执行扶贫贷款优惠利率(目前年利率为3%)。同时,该项目为贫困农户能够直接增收的生产性项目,非贫困的个体经营户、示范户、能人大户和龙头企业及非生产性项目贷款,不得享受此项贴息。(记者宋茜、实习生付海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