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7日召开的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分析暨工作交流会议上获悉,今年1月至7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608件,占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总数的26.31%。
在此次由建设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会议上,建设部通报了北京市通州宋庄建筑公司及原法定代表人张桂军单位行贿案等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20个典型案例,并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剖析,总结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特点:一是权钱交易,损公肥私;二是以小博大,非法获利;三是手法多样、行为隐蔽;四是扰乱市场、危害巨大。
建设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刘志峰指出,建设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目前仍处于易发、多发时期,反商业贿赂斗争形势仍很严峻,任务仍很艰巨。这些案件多发生在权力和资源相对集中、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岗位上,而且发生贿赂的主要原因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不到位,对重点岗位及领导干部的管理制约缺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致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因此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堵塞漏洞,是整治和防范商业贿赂的重要途径。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指出,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全局性和系统性的工作,建设部门是行业主管部门,检察机关是执法机关,相互之间需要通力协作,携手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犯罪。
会议还对下一步建设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治理工作。
建设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