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快天津市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百姓生活条件,天津市将在完成3年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全市农村居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到2010年,天津市将实现农村管网入户率100%,让农村家家户户用上清澈甘甜的自来水,全面实现农村饮水城市化。
据了解,为彻底解决天津市农村饮水问题,本市曾提出了3年农村人畜饮水解困工程,并于2005年6月30日提前半年全部完成,使全市265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为有效管好用好农村饮水工程,静海、北辰、东丽等区县纷纷改革用水制度,试行农村饮水工程有偿用水,大大降低了运行成本,增强了农民的节水意识,改变了农村喝水不花钱、浪费无人管的现象。今年,为了让农民喝上高质量的净化水,天津市将重点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业节水灌溉工程、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和再生水利用等6大工程。
按照《天津市农村饮水管网入户工程规划》,到2010年,将实现农村饮水管网入户率100%,饮水计量收费100%的目标。按照新出台的天津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天津市农村饮水工程用水人应当向饮水工程经营者领取用水证,取得用水权,按用水量缴纳水费。用水证应当标明经营者供水和用水人用水的权利、义务并登记用水人历次用水量。用水证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监制。农村饮水工程的用水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供水价格按时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的,饮水工程经营者可以按约定加收滞纳金,用水户在合理期限内经催告仍不交付水费和滞纳金的,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采取停水措施。(记者 陈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