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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工委提出“十一五”船舶工业发展指导原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19日   来源:国防科工委

    近日,国防科工委提出了“十一五”船舶工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措施。

    一、“十一五”船舶工业发展指导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战略机遇期,统筹协调装备供给与产业发展、基础能力与型号任务、造船与配套、规模与效益的关系,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体系、平台建设为重点,建立高效节约的发展模式,全面提高产业综合素质,实现船舶工业又快又好发展。

    “十一五”时期促进船舶工业发展,要把握好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保持船舶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既要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努力促进发展,更要注重提高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要解决好一个关键问题,就是要大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尽快从主要依靠廉价劳动力、以量的扩张实现增长,转向更加依靠科技进步,以提高效率推动发展,努力实现转型升级;要加快提升三种能力,即自主创新能力、先进造船能力和船舶配套能力,迅速缩小与先进造船国家的差距,努力强化综合竞争优势。

    二、“十一五”促进船舶工业发展的五项措施

    根据上述发展指导原则,针对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国防科工委提出“十一五”期间贯彻落实国家规划、壮大船舶工业的五项措施:

    (一)加快三大造船基地建设,优化产能发展与布局

    “十一五”期间,要贯彻落实《船舶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一方面集中力量加快建设环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三大造船基地。另一方面切实加强宏观调控,预防产能过剩,对规划外建设项目进行严格控制,通过专项整治和许可证管理,整合、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防止低水平生产能力过剩。

    (二)加大新船型开发力度,着力增强核心竞争力

    “十一五”时期要以集成创新为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实施大型LNG船、深海半潜式钻井平台等十大创新项目,力争取得重大突破,以此带动船舶科技整体水平跃升。同时,通过对散货船、集装箱船、油船三大主流船型的优化和换代开发,努力打造一批国际知名品牌。

    (三)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十一五”期间,从政府、协会、企业三个层面共同推进造船模式变革。政府层面侧重于进一步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协会层面侧重于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指导、交流活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企业层面侧重于建立有效的组织和配套机制,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措施,深入贯彻《国防科工委关于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快建立现代造船模式步伐。

    (四)集中解决船舶配套瓶颈,努力提高本土化率

    “十一五”期间,发展船舶配套业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着眼“本土化”,重点支持优势产品,着力突破瓶颈环节,逐步培育自主研发能力。要以开放的思路,积极引导外资和社会资本的进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建设船舶配套园区,打造配套生产基地。同时通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提高关键船用设备国产化研制水平,打造中速柴油机等一批自主品牌产品。

    (五)加强船舶行业管理,促进船舶工业发展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央政府和省(区、市)地方政府两级船舶行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船级社等行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积极推动《船舶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早日出台,依法规范船舶生产市场秩序;积极引导和规范对外合资合作方向和重点,增强在扩大开放条件下自主发展能力;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关注并参与国际造船规则、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制订及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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