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召开的海南省农村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会提出,解决农村土地纠纷要把握两条原则:一是保护农民利益,政府和企业要向农民让利;二是法制原则,包括政府要依法做出权威性确权、严惩不法分子。
会议指出,在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工作中,要千方百计保证农民拥有足够的土地使用权,减轻土地资源需求紧张的压力。一是由政府出面组织,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调查土地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努力协调国有农场、林场及部队等单位将闲置空闲土地调整划转,或低价承包给周边缺地农民使用;二是由政府出资帮助农民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增加土地有效使用面积,提高土地产出;三是通过提供信息、组织就业技能培训等方式,支持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减轻农村土地资源的压力。
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是长期影响海南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据统计,全省共排查出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件6223宗、涉及面积133.6万亩。土地纠纷问题不断引发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农村和全省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严重影响投资环境。今年上半年, 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6起,伤亡人数20多人。另外,土地权属纠纷还引发大量群体性上访事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海南省一些重点项目的建设。
省政府去年明确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但今年来,全省纠纷调处工作进度明显减慢,截至今年8月31日,全省调处解决的农村土地权属纠纷案件4435宗,面积639159亩,占总宗数的71.3%。尚有28.7%的任务未完成。
会议要求,力争年底前全省农村土地纠纷调处率要达到95%以上。
省委常委、副省长于迅在会上要求,各市县要加大土地纠纷调处力度,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的作用,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记者侯小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