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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全国林业系统“四五”普法情况综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2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小卖部漆黑斑驳的门板上,挂着一幅颜色发黄的挂图,村民告诉记者:“哪些事政府让做,哪些事做不得,图上说得清清楚楚,随便上山砍树、打野物,那是要犯法的,做了要坐牢的。”在川西一个偏僻的小山村采访时见到的一幅普法挂图,给记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幅挂图由国家林业局普法办公室绘制印发。挂图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对林业法律知识和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进行了生动形象、深入浅出的图解,在农村基层特别是一些山区、林区发挥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而这只是全国林业系统在“四五”普法期间创新普法形式所做的各种尝试的一种。

    作为全国林业的领航者,国家林业局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四五”普法期间,成立了以局领导为组长,各司局、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在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国林业系统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及林业工作的大局,抓住立法、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四个环节,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全面推进了全国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普法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绩,保障和促进了林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五”普法以来,全国林业系统共有126万多人次接受了普法教育,其中领导干部和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普及率为100%,青少年学生、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林区外来人员等也都普遍参加了法制宣传活动。5年来,全国林业系统共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2400多期,其中国家林业局普法办就直接举办了18期骨干培训班,为全系统培训骨干2800多人次。

    为增强普法宣传效果,增强全社会的林业法制意识,“四五”普法期间,各级林业部门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大型普法活动1000余场,出动宣传车1.5万余台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品1800多万份,撰写林业法制类宣传稿件9000多篇。

    黑龙江省林业厅通过省电台开通行风热线,以直播的方式接受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做到能当场作出答复的当场作答,当场作答不了的,事后在省电视台《回音壁》栏目答复。此举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成为促进群众法律意识提高的有力手段。每当有新的林业法律法规出台的时候,广东省林业局就及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法规,在电视台发布公益广告,在报刊、电台上刊播法律知识,对普及林业法律法规起到了良好的效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厅结合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利用汉文和少数民族文字相结合的方式普法,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同。

    在抓好普法教育的同时,国家林业局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建设,先后制定了《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和《林业行政处罚听政规则》、《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等多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也制定或修改了一批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林业建设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提高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国家林业局以换发《林业行政执法证》为契机,在已换证的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中按2%的比例,于2002年和2003年两次随机抽取了5411人参加执法知识考试,开设26个考场,统一集中考试,统一派人监考,集中统一评卷,并分别于2003年11月和2004年7月、8月分3次对被抽取但未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人员进行补考,对不参加补考和补考仍不及格的693人,由各省(区、市)收回《林业行政执法证》。此举规范了执法证的发放和管理,强化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对推动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五”普法期间,国家林业局还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了全行业普法对象的年度考试,国家林业局领导、局机关司局长都参加了考试。其中2002年有22.7万人参加考试,占应考人数的95.72%,考试成绩合格率达99.91%。

    与以前实施的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相比,“四五”普法在继续提高干部群众法律意识的基础上,更着眼于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从全国林业系统“四五”普法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普法与治理并举的实践看,各级林业干部职工通过认真学习宪法等基本法律以及与林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各级林业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治林、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促进了林业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有效维护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林业的跨越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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