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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建供热信用评价机制 不良企业将退出市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9月28日   来源:黑龙江日报

  哈尔滨市建立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对全市供热企业每年进行一次信用等级评价,并以此作为审批供热特许经营资质的前提条件,被评为最低信用等级的将被逐出供热市场。这项制度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记者在27日召开的哈尔滨市供热大会上获悉的。

  哈尔滨市每年都会有一些供热企业既损害百姓利益,又损害供热市场的健康发展。原因是政府没有建立供热特许经营市场标准和进出机制。

  此次出台的《哈尔滨市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确立供热企业社会评价体系和行业评价体系。社会评价体系有5个指标,行业评价体系有10个指标。在综合信用等级评定和奖惩方面,供热企业等级分为A、B、C、D4个等级。获得A级信用的供热企业,当企业扩张供热区域时优先考虑,并保持两年参评一次;对于获D级信用的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范围,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给予取消经营资质的处罚,逐出供热市场。

  哈尔滨市成立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评审委员会,在评价方式上采取行业检查、媒体监督、社会参评三种方式,分值各占1/3,主要看群众满意不满意。(李宝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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