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新近正式出台,该预案将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分为四级,分别采取不同的应急响应对策,旨在最大限度减少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其他社会危害。
据了解,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四级分别为:一般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较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影响特别重大的急性职业中毒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可确定为特别重大急性职业中毒事件。新出台的预案除适用于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外,也适用于含化学品泄漏事故在内的非职业中毒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 (蒋廷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