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防灾减灾取得显著成效。“十五”期间地质灾害造成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为4278,比“九五”期间的6621人同比下降了35.35%,“十五”期间内的死亡和失踪人数也呈逐年下降趋势。“十五”期间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212亿元,比“九五”期间的318亿元同比下降了33.33%。
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31个省(区、市)开展了以地质灾害为主的区域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目前,国土资源部在全国1100多个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县(市)部署开展了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基本摸清了全国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使防治工作做到了心中有数。
地质灾害监测网开始建立。三峡库区滑坡崩塌专业监测网和上海市、北京市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网已建成运行,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地面沉降专业监测网正在建设中,全国已有700多个县(市)建立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群测群防监测点达8.9万多个。
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全面展开。从2003年起,国土资源部与中国气象局合作开展了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目前,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都在各级电视台及时发布,信号覆盖了全国。此外,还采用电话、传真、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将防灾信息发送至基层防灾责任单位和有关人员,以便迅速采取相应的防灾措施。
应急预案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依据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31个省(区、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编制了省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前,初步形成了从国家到省、市、县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走向法制轨道。
但是,专家提出,更加清醒地认识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和防灾减灾的艰巨非常必要。目前来看,我国地质灾害呈更加频发的态势,中、西部地区地质环境脆弱,“十一五”期间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很大,人为引发的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仍将保持增长趋势。在东部地区,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都市圈逐渐形成,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由于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的地面沉降灾害仍将呈上升趋势。全国各地采矿积淀的环境问题,形成了许多地质灾害隐患,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灾害普遍存在,本世纪初期,气候变化和地震均趋于活跃期,强降雨过程和地震引发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在加剧,数量呈增加趋势。地质灾害已成为制约一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障碍。(赵 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