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预防和减少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公安部部署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在全国开展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专项督察行动。10月12日下午,公安部召开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专项督察动员会,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
刘金国指出,今年以来,通过全国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消防、交管部门的努力工作,治安灾害事故呈现出总体下降的态势,但是公共安全的基础依然十分脆弱,安全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从近两年的情况看,第四季度是治安灾害事故的高发多发季节。因此,越是岁末年初,越要重视公共安全问题。开展这次专项督察,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行动,也是着眼党的十七大和2008年奥运会安全保卫工作采取的战略性举措;既是部党委为实现全年既定目标采取的一项超常规措施,也是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打的一场主动仗、攻坚战。
刘金国要求各督察组,要深入基层一线,接触实际、接触群众,了解实情、掌握实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突出重点,深入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和重点单位,查隐患、查漏洞、查工作、查责任。要发现问题,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善于发现问题、指出差距,善于提出建议,帮助基层整改隐患,改进工作。要严格执法执纪,督促各地公安机关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人员。要加大“暗查”力度,每个督察组在每个阶段都要对公安机关基层单位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社会单位进行10天以上的暗访,发现问题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通报,督促整改。要加强宣传汇报,要向当地公安机关领导传达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注重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公共安全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要从隐患中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针对问题查找原因,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要严格要求自己,在基层督察期间,不准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馈赠的礼品和礼金,不准在地方公安机关报销任何费用,不准对查出的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准借督察工作之机游山玩水。要赏罚分明,行动结束后,要请公安厅(局)给公安部督察组打分,并进行总结、评比和表彰奖励。
据悉,此次专项督察将由公安部治安局、消防局、交管局分别组织,对重点地区的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开展专项督察,主要任务是查隐患、堵漏洞、压事故、保安全,坚决预防重特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张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