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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七部门评选“创业十杰” 参选者需备六条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6日   来源:大众日报

  记者15日从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工商联、山东电视台等七部门联合开展的“山东创业十杰”评选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并于16日开始向社会公示30名入围者。

  本次评选范围为山东省自主创业的个人,参选者需具备以下六个条件:有成功创业或领办中小企业的突出业绩;企业管理科学、连续两年盈利增长10%以上,有良好信誉;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企业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企业用工规范,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本地区、本行业中规模居领先地位;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在开展评选活动的同时,山东省劳动保障厅就业办还在全省范围征集适合广大群众创业的项目,由创业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创业项目进行初审和复审后,评选出30个“最适合创业的项目”向社会推荐。(张思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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