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辽宁农民工就业保障程度提高 9成以上能兑现工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0月18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据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对全省在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13个门类中就业的930名固定岗位“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显示,辽宁省农民工劳动就业保障程度明显提高。

    在调查中,当问及农民工“所在单位兑现工资情况”时,有92.3%的人表示单位能够“兑现工资”。在回答是否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时,有499人回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协议,占有效样本的53.7%;其中,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占66.5%,“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占9.6%,签订“临时合同”的占23.8%;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大清楚”或“完全不清楚”的仅有50人,占签订合同人数的10%。调查同时显示,分别有432人、446、144和96人回答用人单位给提供“加班补贴”、“岗位培训”、“带薪休假”及“双休日”待遇,分别占有效样本的47.3%、48%、15.7%和10.4%。

    从对农民工“提供劳动防护措施”看,有90.8%的农民工回答用人单位为其提供了劳动安全防护措施;有560人回答 “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防暑降温措施”。

    调查中,当问及农民工“如果发生工伤,所在单位是否提供医疗费用”时,有60.8%的人回答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医疗费用;其中,47.4%的用人单位“提供全部医疗费用”,有33.1%的用人单位“提供大部分医疗费用”,有19.5%的用人单位“提供小部分医疗费用”。 

 
 
 相关链接
· 辽宁开展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执法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