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0月19日召开的中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自今秋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试点的7个中部县,总体工作进展顺利。
我国中部地区大多是粮食主产区,人口多、教育规模大,农村义务教育普及、巩固、提高任务繁重,有的中部县财力还很薄弱,在中部地区实施新机制改革,不但意义重大,而且任务相当艰巨。按照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家确定河北遵化市、山西怀仁县、吉林东丰县、黑龙江依安县、江西吉安县、河南扶沟县、湖北沙洋县7个县市从今年秋季开始进行新机制试点,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探索办法,积累经验,确保明年春季中部地区改革全面推进。
据悉,相关7个地区从省到县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通过加强领导机构,制定详尽方案,广泛深入宣传,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实到位。各地还因地制宜出台了一些具体的办法,为推进工作积累了经验。
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强调,各地要继续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准确把握好政策,坚持省级统筹,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加强督导调研,务必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