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及五部委指导意见,明确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固定资产调控,清理新开工项目。对存在问题的34个项目,采取媒体公告、停止建设、限期整改等措施。
国务院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通知》,提出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从严控制新开工项目意见。在省政府领导下,省发改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组织对今年上半年列入统计范围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开工项目,逐项进行全面清理。经审查,有284个新开工项目列入清理范围,其中亿元以上新开工项目204个,计划总投资7079亿元,今年上半年累计完成投资99.6亿元。对照五部委《指导意见》清理标准,284个新开工项目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项目审核程序的项目276个,占97.2%;符合土地审批的项目266个,占93.7%;符合环保审批的项目236个,占83.1%;除去未开工项目,实际符合环保审批的项目占89.8%。未发现有不符合信贷政策和安全生产规定的项目。
安徽省284个新开工项目中,存在问题的项目34个,占11.9%。从问题分类看,项目审核、土地、环保等三项审批手续均不符合的项目有6个;项目审核和用地两项手续不符合的2个,项目土地和环评不符合的7个,环保一项审批手续不符合的项目有16个,土地一项审批手续不符合的项目有3个。对这34个项目,安徽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11个项目予以停建,对23个项目予以限期整改。(记者 张书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