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19家参加陕西省暨西安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的企业负责人,在开标前夕,一一郑重签订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据悉,今后陕西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每一个环节中,政府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当事人都要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众志成城抵制商业贿赂行为,齐心协力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廉政建设。
为有效防止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省财政厅制定了一系列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的措施得到各方面的热烈拥护。此次省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维修改造工程进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是全省首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签订拒绝商业贿赂承诺书。在陕西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现场,记者看到承诺书上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得政府采购定单;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等条款得到了所有参加竞标企业的积极响应、踊跃签名。
陕西阳光装饰工程公司副总经理岳国平签名后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好办法!使人从思想认识上对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有更大的提高。”西安蓝鲸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杜新安认为签订承诺书可以起到约束行为的作用,但是,监督惩治的作用也不可忽视。
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李宇表示,长期以来,陕西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创造并维护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为己任,在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环节上形成长期有效的治理商业贿赂机制,同时不断加大完善监督机制,今后政府采购当事人签订相应承诺书,采购项目完成后将承诺书随同评标报告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