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湖北年内在全省建立服刑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11月02日   来源:湖北日报

    31日,武汉女子监狱、何湾劳教所、柏泉劳教所等11个监狱、劳教所正式挂出了法律援助站(室)标牌。

    按省司法厅10月31日召开的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法律援助专题会议的决定,今年12月31日以前,全省所有的监狱、劳教所都要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室),法援律师的办案补贴原则上由省司法厅从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中支出。

    建立服刑、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制度,尚处在探索阶段,在全国也不多见。《湖北省司法厅关于对服刑人员劳教人员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规定,法律工作室将为服刑和劳教人员这一特殊群体,尤其是其中家庭经济困难者提供有针对性的无偿法律服务。

 
 
 相关链接
· 湖南省将严厉整治民警违规买卖及使用赃车现象
· 湖北省06年底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 测绘局局长鹿心社到湖北省测绘局调研并指导工作
· "千湖之省"湖北防旱形势严峻 可能对秋冬播不利
· 湖北省第7次环境保护大会召开 俞正声出席并讲话
· 湖北省政协九届二十五次常委会议闭幕王生铁出席